《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黃山城投集團有限公司法務咨詢專業委員會為集團全體員工推出民法典系列學習解讀欄目——一“典”一滴,每期與大家共同學習民法典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本條規定的是公序良俗原則。這一原則也是民法基本原則之一,是指以一般道德為核心,民事主體在實施法律行為時,其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公共秩序是指國家和社會的一般利益,善良風俗是指國家和社會普遍認可的道德準則。
公序良俗的有關規定最早可以追溯到羅馬法,雖然在當時還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但已經有出現了相關的法律條文。而最先將公序良俗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確立的是《法國民法典》,其第六條規定:“當事人不得以特別約定違反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法律?!蓖瑯拥脑凇兜聡穹ǖ洹?、《日本民法典》等世界上重要的民法典中,都具有對公序良俗原則的規定。
我國關于公序良俗的規定最早體現在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中,其第七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017年頒布的《民法總則》則首次采用“公序良俗”這一概念,明確公序良俗原則,《民法典》也將其作為民事活動和民事行為的最高準則規定在總則編中。
由此可見,公序良俗原則在大陸法系民法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意義主要有以下方面:
1.對私權自治的限制和制約。雖然意思自治原則是私法領域的核心,強調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以自己的真實意思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一切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都取決于民事主體自己的意愿,體現民事主體的行為自由。但意思自治并不代表無限制的自由,只有當民事活動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時,才能夠得到法律的肯定評價,意思自治才能真正得以實現。
2.彌補法律的不足。法律所面對的社會紛繁復雜且日新月異,所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民事主體利益、道德秩序的行為難以在立法上全部呈現,同時,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性,法律頒布后也不會“朝令夕改”,因此法律相對于社會變化發展不可避免會出現滯后與漏洞。而公序良俗原則作為法律基本層面概念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讓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首先就要恪守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其內涵的抽象性、開放性特征,使之成為彌補法律不足的彈性條款。
3.體現道德與法律的統一。公序良俗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對社會和道德予以尊重,對該原則予以恪守,其內涵與法律規范實質上有著相同的價值取向,可以說,公序良俗原則是道德規范在法律規范中的反映,該原則不僅是對社會公共道德的弘揚,更使得法律規范與社會道德相溝通,體現了道德與法律的統一。